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中共平山县委宣传部,平山县发展改革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水利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:
现将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冀财税〔2019〕40号)转发你们。请遵照执行。
平山县财政局
2019年6 月28日
附件1、 转发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冀财税【2019】40号)
附件2、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财税〔2019〕46号)
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中共平山县委宣传部,平山县发展改革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水利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:
现将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冀财税〔2019〕40号)转发你们。请遵照执行。
平山县财政局
2019年6 月28日
附件1、 转发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冀财税【2019】40号)
附件2、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财税〔2019〕46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