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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19-06-28

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
中共平山县委宣传部,平山县发展改革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水利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:

现将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冀财税〔2019〕40号)转发你们。请遵照执行。

平山县财政局

2019年6 月28日
附件1、 转发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冀财税【2019】40号)
附件2、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财税〔2019〕46号)

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
中共平山县委宣传部,平山县发展改革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水利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:

现将《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冀财税〔2019〕40号)转发你们。请遵照执行。

平山县财政局

2019年6 月28日
附件1、 转发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冀财税【2019】40号)
附件2、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(财税〔2019〕46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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